2015.09.29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5-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障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9月28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董事兼执行总裁易小刚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至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计划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理人员计划在未来三个月内(自2015年7月11日起)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800万元。公司已于2015年7月11日披露《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6)。
二、本次增持完成情况
易小刚先生于2015年9月25日至2015年9月28日通过中信证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均价6.50元/股,增持公司股票615,500股,交易金额为人民币400.01万元。公司于2015年7月29日披露了部分高*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情况,详见《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公司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8)。至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已完成。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规定。
四、此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司高管承诺,自其各自增持公司股票完成起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五、根据市场情况的变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理人员不排除继续增持公司股票的可能,公司将持续关注董事、监事及高*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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